1、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负责市直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;
2、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党的组织、宣传、统战、民族宗教等工作;
3、负责拟定市直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;负责党员发展、党内统计、党员教育培训、党费收缴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;
4、负责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,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,推荐、考核、管理学校干部;
5、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、普法教育工作;
6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政教科科长:胡秋平
政教科电话:0790-64583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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